代理记账内部管理制度范文汇总四篇

时间:2024-07-01 管理制度 点击: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代理记账内部管理制度范文汇总四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一】代理记账内部管理制度

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说到规矩,如今社会最应该讲规矩的就是和钱打交道的事情,目前是一个卖煎饼都会谈论到创业上市的时代,因此,每个人都少不了和财务、记账、会计这样的字眼打交道,于是现在社会上涌现出一大批代理记账公司,那么作为代理记账公司少不了会计这个职业,而会计是一个专业活,就应该有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那么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需要什么制度,且听小编慢慢道来:

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的使用资金,监督资金的正常运行,维护资金的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有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内容

1.财务会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管理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的秘密。

2.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3.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制人、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4.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薄。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相一致。

5.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由专人复核,重大事项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6.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薄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账的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7.建立会计核算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者应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8.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二、业务规范制度: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

1、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2、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篇二】代理记账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第三条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责任;

(五)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第四条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本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第五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第六条本公司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本公司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第七条委托人对本公司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本公司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自营业执照办理之日起执行。

***x有限公司

【篇三】代理记账内部管理制度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一)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二)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

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四、档案管理制度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每季度由监督部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条、财务会计管理基本要求(一)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要求:所有会计从业人员持有深圳会计证,并在本公司所属财政局注册、年检和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管理。(二)会计机构设置及岗位要求:(1)总审复核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1个,由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担任;(2)会计核算操作员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资金、基金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帐岗位,稽核岗位,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出纳岗位)若干个,由初级及以上会计从人员担任;(3)客服岗位一岗多人,主要负责与客户的联系和咨询工作。(三)会计核算基本要求:(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3)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为主;(4)原始凭证是记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5)财会人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规定办理,使用财务软件电脑记帐的应将所用财务软件版本及模块内容报税务主管机关备案。

第三条、货币资金管理要求(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保险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3)不得对外开具空头或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第四条、往来账目管理要求。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第五条、会计报表的管理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第六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1.总审复核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3)检查,监督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4)审核会计核算操作员岗位填制的会计凭证的正确和完整;

(5)根据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6)组织拟定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审核,修定;

(7)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2.主管会计(会计核算操作员)(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公布费用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下属的收支账目,向公司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6)按照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记账;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3.出纳(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第七条、本制度从200年月日起执行。

【篇四】代理记账内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执业道德规范

(一)核算质量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代理记帐业务协议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帐业务。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开展代理记帐业务,应当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办理会计核算。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对委托代理的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独立执业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帐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正地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偏袒或迁就委托单位。

3.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示意其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委托单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依法加以制止或想主管财政部门报告。

(三)资料管理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平整、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其代理记帐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委托单位信息,以及获得或形成的会计资料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未经委托单位书面授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代理记帐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四)专业水平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专业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合理运用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和经验,保持职业谨慎,不应擅自处理超出代理职责范围的事项。

3.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认真解答委托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和具体业务处理方面的问题。对于超出自身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的问题,应向经验丰富的有关人员或具有相关职业知识的人员咨询。

4.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财政部门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规定,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熟悉并掌握现行财务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

(五)业务承揽

1.承办代理记帐业务必须由代理记帐机构统一受理,按本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用,并与委托单位签订“代理记帐业务协议书”。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或擅自收费。

2.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经办人员必须向委托单位说明代理的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及收费标准等,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或手段招揽业务。

(六)执业纪律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记帐机构从事代理记帐业务,也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机构中从事代理记帐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其代理记帐人员不得参与对同一委托单位提供经济鉴证服务。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二、业务操作流程

(一)、与客户接洽

1、了解企业的情况,确定合作意向,针对企业的要求确定会计工作流程;

2、签定代理记账合同;

3、免费办理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和变更业务;

4、负责企业各项减免税的申报;

(二)、内部建档

1、登记总台帐《代理记帐登记表》、《代理记帐收费管理表》、《月度收费统计表》、《帐表费登记表》;

2、为客户创建内部代码及相应的档案,分配责任会计和外联人员;

3、档案一旦建立,我们将严格按照内部操作流程处理客户账目,客户将享受到我们提供的各种增值服务;

4、根据客户情况我们有专人定期和不定期上门与客户沟通解决问题,定期配合我们填制客户回访表,以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客户经营和账目情况,为了规避风险,我们会定期会不定期提出财务建议书。

(三)、日常会计服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每月25日后上门收取客户的原始凭证;

3、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2人一组,分别进行记帐和审核工作,打印和装订记帐凭证;按客户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提供部分账簿的电子版。

4、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月末进行转帐与会计结算业务,按照财政和税务部门的要求编制和打印月度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6、会计部总监负责审核当月所有发生账目,包括票据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账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核、税款计算合法性的审核、往来账的核对、并对客户账务问题的隐患给予准确评估。在所有账务审核无误后填制税务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并对纳税情况与客户沟通。

(四)、报税和交税

1、每月末,正确核算和申报企业应交纳的各项税金,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填制税收缴款书。

2、季度和年末根据企业的会计帐簿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调整项目,核算企业所得税税额,向税务部门报送企业所得税相关报表和代企业交纳企业所得税。进行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编制和报送相关会计报表;

3、按照财政和税务部门的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对外商投资企业,负责到财政部门办理年检等手续。

4、会计到国、地税税务所上门申报及网上申报。

5、申报完成后会计将填制的税收缴款书交到客户开户银行,划转税款。

6、在日常的经营中如遇各类税务检查和稽查,我们会第一时间介入,用我们专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关系协调能力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保护客户利益。

(五)、其他增值服务

为了提供优质的服务,我们由专人与客户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解决客户的问题和需求,根据客户的要求可随时提供上门服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所有涉及财务、税务、工商的各种事务。

1、免费为客户提供财务咨询,纳税策划,根据客户的要求提出管理建议,提供现金流量分析、财务分析和财务报告。

2、对有出口业务或其他符合减免税政策的,提供减免税的申报等业务;

3、为企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年检和转正手续;

4、办理年终财务决算和所得税汇算;

5、代办工商营业执照、增资验资、改制等;免费协助企业办理工商年检;

6、代办审计、评估、司法会计鉴定及其他全套会计业务。

三、业务质量控制规范

(一)、本公司通过下列措施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

1、合理确定管理责任,以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2、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3、投入足够的资源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形成相关文件记录。

(二)、本公司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遵守会计法律、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快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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