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是一部玄幻类型网络小说,作者是笔汉,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6篇
第一篇: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用心尽力工作,依法依规办事,严格精细管理,廉洁高效服务,全面履行各项职能和落实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全力打造平安和谐禅城保驾护航。 一、20**年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我局主要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及“三打两建”工作成效显著。深入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努力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目前已完成囊括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的示范点(店)112家,已建设有屠宰信息化监控平台、“一票通”系统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等多个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已对全区140个村居设置 “一专两员”430人,并对人员进行了6次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深入开展食品领域和农资产品领域“三打”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5695人次,检查监管对象12854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73份,立案处理144宗,涉案货值达万元,罚没款项万元,捣毁制售假窝点6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宗,有效维护公平有序、文明诚信的市场经营环境。落实抓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全年共奖励举报10起,奖励金额6600元,通过举报共罚没款元。 (二) “创文”工作顺利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按照市、区有关方案,及时制定和下发我局201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方案,并以企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创文”各项任务指标,认真对照测评标准,及时安排部署,履行监管职能。例如,以“微文明”进餐桌为主题,积极组织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共派发文明餐桌宣传海报近5000套、温馨提示牌25000张。结合2013年中央文明办关于“公民道德修养课堂”建设的规范性要求,大力开展公民道德修养课堂活动共12场,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结合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以现场专家咨询、发放《食品安全手册》、现场食品检验、食品安全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创文”宣传工作,有效提高“创文”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 (三)餐饮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发展。结合城市升级三年行动,积极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今年4月份,创意产业园已顺利通过XX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验收;石湾镇印象城、南庄紫南美食城和祖庙文华里美食天地等一批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也正在创建中。在全区中型以上餐饮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全面推广 “阳光厨房”建设,促进餐饮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全区已建设“阳光厨房”的餐饮企业共99家。积极开展餐饮行业巡查整治专项工作,落实解决餐饮行业无证经营、占道经营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经营管理秩序。加强对大型餐饮、重点路段的饮食门店的监督巡查,确保群众日常饮食安全,共检查餐饮单位 3520家次,发出整改通知书360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9宗,处罚金额累计万元。 (四)酒类和屠宰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推进肉品统一配送工作,全区共购买冷链配送车辆40台,10月1日起已全面实施,确保定点屠宰生猪产品出场合格率 100% 、统一配送率100%。实行市场网格化监管,向分局下放部分酒类和屠宰执法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完善牲畜交易屠宰信息化监管平台,增强硬件设施建设,对肉联厂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加强对“场厂挂钩”的定点养殖场进行检查,全年飞行检查3次,抽样14个;并对4家新养殖场进行了定点资格认定,提高“场厂挂钩”生猪率。今年以来共屠宰生猪40万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518头,有害肉品约万公斤,清查私宰生猪窝点2 个,查获私宰生猪10头;检查酒类经营户约600家,查处案件2宗,移交公安部门案件2宗,捣毁制售假酒窝点2个,查获涉嫌假冒高档洋酒、白酒货值共计约 12万元。 (五)农林市场及农产品监管取得新的突破。大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立案查处违法经营假农药案件1起,涉案货值2380元,有效杜绝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加强辖区酒楼食肆及农贸市场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的执法检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60份,立案查处非法加工销售野生动物酒楼2家,查获野生保护动物一批,涉案价值16万元。加大植物有害生物防控力度,开展植物有害生物普查400多次,普查面积1万多亩,派发防控药物600公斤,消灭疑似蚁巢1500多个。落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维护正常渔业秩序,共查处违规作业渔船41宗、违规电鱼40宗,清理东平河滩边“迷魂阵”28处,没收并放生非法渔获物2000公斤。积极协助推进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检测室升级改造,全年共完成农产品检测室升级改造54间,培训基层检测人员500人次。全年共抽检蔬果万份,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为%,切实保障了辖区全年无农残事件发生。
第二篇: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统计、保密、信访、接待、档案、后勤保障及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对外宣传、舆情处置等工作;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财务会计、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收费项目、票据管理工作;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干部人事处。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培训、工资、福利、考核、外事、出国人员政审、因私证照管理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处。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法律法规宣传及培训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协调工作;负责复核、听证的组织工作,组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审查重大案件,参与信访复查复核;负责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基层单位法制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处(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处)。组织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指导查处违反企业登记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公示工作;实施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牵头研究制定无照经营监管政策并开展无照经营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各类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公平交易处(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处)。督办督查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负责案件核审,协调组织专业类案件的会审;根据授权,组织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牵头并指导开展无照经营整治工作;依法指导督查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处、价格监督检查处)。组织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和展览的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无照市场整治工作,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指导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含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网上监测);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管理拍卖行为;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推广合同示范文本以及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指导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制定和落实全区价格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负责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广告监督管理处。指导广告业发展;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含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网上监测);实施广告经营和发布行为的行政许可;依法开展广告(含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广告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制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开展面向企业、社区的消费教育与引导;组织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整治工作;接受、分派、汇总、分析、反馈“12345”、“12331”、“12365”、“12315”、“12358”的交办工作;接待新区公众咨询、申(投)诉、举报工作;协调、指导、考核基层单位的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会审有关重大消费侵权案件;联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质量管理处(认证监督管理处)。组织制定并实施提高质量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推进质量强区工作,落实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推行质量认证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质量教育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工程设备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各类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分析本区域产品质量状况;配合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处置;组织实施辖区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监督抽查工作,指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商品包装物减量工作;办理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备案管理工作;配合开展产品缺陷管理,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开展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应急处置;组织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标准化管理处。组织辖区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推进,组织编制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辖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辖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进和指导辖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管理、协调和推进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进和指导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计量监督管理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计量技术人员的资格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环节以及对检定、校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计量器具、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处理计量纠纷,组织计量仲裁;组织实施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计量保证体系;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特种设备使用的行政许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并有序推进基层单位特种设备日常监察职能;组织实施各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制定年度重点监控单位设备目录和使用、生产单位年度检查计划,并对检查情况开展督查;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负责对各基层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安全应急督查处)。承担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善辖区内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承办区食安委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食安委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街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完善与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机制,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的交流;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处)。组织拟订辖区内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下同)生产、流通和消费(含餐饮业、食堂等,下同)环节监督管理的工作计划、基本制度和措施,指导和督促开展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日常监管、抽样检验、专项整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以及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管信息的收集、报告;组织实施辖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含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开展辖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协助推进辖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基层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绩效评估;推动辖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辖区药品生产、零售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定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及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医疗机构制剂室,药用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辖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组织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参与生物制品批签发抽样;参与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行政许可和药用包装材料注册的审查工作;拟定辖区药品、药用包装材料、化妆品的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性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上市后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的监测和处置;承担辖区内药品、药用包装材料、化妆品企业主动召回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负责辖区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信息审核和组织备案后监管工作;推动辖区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负责辖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核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备案登记审核;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年度信息审核;参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调查和医疗器械产品临床使用安全性检查工作;参与辖区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核查和注册现场审查;参与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行政许可、质量管理规范和体系审核;拟定辖区医疗器械的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性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内医疗器械产品企业主动召回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推动辖区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7.注册许可分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分局)。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负责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除乳制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以外)、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提前服务事项;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除连锁总部外)行政许可,负责对药品连锁企业向企业销售非处方药核备的审查;负责对药品零售企业(非连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初审;负责对浦东新区从业药师、药师上岗挂牌的审核;负责辖区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负责辖区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行政许可(除第三方物流、连锁总部外),参与市局对辖区内第三方物流企业、连锁总部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接收辖区内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的申请材料;负责办理辖区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接收辖区内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申请材料;负责市场主体网上登记及其他非传统方式登记工作;承担企业登记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各类注册许可信息的统计、分析、公开工作;负责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事宜的落实;承担对派出机构各类注册登记许可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8、基层建设指导处(党群工作处)。负责局基层建设的规划及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基层的队伍建设、内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局党的组织建设与管理,协助局党委开展政治教育以及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和工青妇及双拥、统战工作;指导基层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受理对党员和局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党员和局工作人员对所受处分不服的申诉;负责行政效能监察;组织开展本局政风行风建设;负责局审计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检查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篇: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统计、保密、信访、接待、档案、后勤保障及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对外宣传、舆情处置等工作;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财务会计、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收费项目、票据管理工作;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干部人事处。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培训、工资、福利、考核、外事、出国人员政审、因私证照管理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处。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法律法规宣传及培训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协调工作;负责复核、听证的组织工作,组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审查重大案件,参与信访复查复核;负责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基层单位法制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处(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处)。组织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指导查处违反企业登记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公示工作;实施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牵头研究制定无照经营监管政策并开展无照经营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各类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公平交易处(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处)。督办督查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负责案件核审,协调组织专业类案件的会审;根据授权,组织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牵头并指导开展无照经营整治工作;依法指导督查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处、价格监督检查处)。组织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和展览的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无照市场整治工作,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指导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含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网上监测);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管理拍卖行为;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推广合同示范文本以及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指导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制定和落实全区价格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负责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广告监督管理处。指导广告业发展;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含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网上监测);实施广告经营和发布行为的行政许可;依法开展广告(含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广告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制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开展面向企业、社区的消费教育与引导;组织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整治工作;接受、分派、汇总、分析、反馈“12345”、“12331”、“12365”、“12315”、“12358”的交办工作;接待新区公众咨询、申(投)诉、举报工作;协调、指导、考核基层单位的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会审有关重大消费侵权案件;联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质量管理处(认证监督管理处)。组织制定并实施提高质量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推进质量强区工作,落实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推行质量认证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质量教育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工程设备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各类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分析本区域产品质量状况;配合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处置;组织实施辖区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监督抽查工作,指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商品包装物减量工作;办理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备案管理工作;配合开展产品缺陷管理,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开展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应急处置;组织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标准化管理处。组织辖区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推进,组织编制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辖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辖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进和指导辖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管理、协调和推进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进和指导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计量监督管理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计量技术人员的资格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环节以及对检定、校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计量器具、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处理计量纠纷,组织计量仲裁;组织实施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计量保证体系;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特种设备使用的行政许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并有序推进基层单位特种设备日常监察职能;组织实施各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制定年度重点监控单位设备目录和使用、生产单位年度检查计划,并对检查情况开展督查;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负责对各基层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安全应急督查处)。承担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善辖区内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承办区食安委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食安委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街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完善与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机制,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的交流;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处)。组织拟订辖区内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下同)生产、流通和消费(含餐饮业、食堂等,下同)环节监督管理的工作计划、基本制度和措施,指导和督促开展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日常监管、抽样检验、专项整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以及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管信息的收集、报告;组织实施辖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含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开展辖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协助推进辖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基层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绩效评估;推动辖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辖区药品生产、零售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定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及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医疗机构制剂室,药用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辖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组织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参与生物制品批签发抽样;参与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行政许可和药用包装材料注册的审查工作;拟定辖区药品、药用包装材料、化妆品的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性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上市后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的监测和处置;承担辖区内药品、药用包装材料、化妆品企业主动召回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负责辖区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信息审核和组织备案后监管工作;推动辖区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负责辖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核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备案登记审核;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年度信息审核;参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调查和医疗器械产品临床使用安全性检查工作;参与辖区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核查和注册现场审查;参与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行政许可、质量管理规范和体系审核;拟定辖区医疗器械的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性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内医疗器械产品企业主动召回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推动辖区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7.注册许可分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分局)。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负责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除乳制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以外)、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提前服务事项;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除连锁总部外)行政许可,负责对药品连锁企业向企业销售非处方药核备的审查;负责对药品零售企业(非连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初审;负责对浦东新区从业药师、药师上岗挂牌的审核;负责辖区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负责辖区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行政许可(除第三方物流、连锁总部外),参与市局对辖区内第三方物流企业、连锁总部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接收辖区内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的申请材料;负责办理辖区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接收辖区内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申请材料;负责市场主体网上登记及其他非传统方式登记工作;承担企业登记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各类注册许可信息的统计、分析、公开工作;负责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事宜的落实;承担对派出机构各类注册登记许可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8、基层建设指导处(党群工作处)。负责局基层建设的规划及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基层的队伍建设、内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局党的组织建设与管理,协助局党委开展政治教育以及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和工青妇及双拥、统战工作;指导基层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受理对党员和局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党员和局工作人员对所受处分不服的申诉;负责行政效能监察;组织开展本局政风行风建设;负责局审计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检查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篇: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
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工作总结
2018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精准脱贫工作,现就2018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氏祠村东接果子园乡,西与万河村接壤,南与桥口村相连,北邻小河村。全村管辖10个居民组,567户人口为2200余人,劳动力1200余人、外出务工600人、残疾人为43人、低保户为36户120人、五保户为15户16人。上年度集体经济收入为2万元,全村总面积为14.97平方公里。其中林地16331亩,耕地1654亩,水田1456亩。村党支部现有党员48名。全村现有能人大户6户,党员服务基地2处(南湾中药材种植基地,上湾黑山羊以及黄牛养殖基地)。
2018年扶贫结对斑竹园镇王氏祠村,该村现有贫困户91户,295人,其中因病致贫71户,256人。
王氏祠村我局局机关、执法局、稽查队、检验所共72名干部职工结对76户贫困户,2018年62户191人脱贫。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局多次召开了班子会、局务会,全局上下形成共识,把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当作我局最大政治、第一任务来抓。进一步明确脱贫目标,层层压实责任。狠抓脱贫攻坚效能检查、脱贫绩效考核等,切实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每个帮扶干部,确保把精准扶贫工作建成民心工程、廉洁工程、德政工程。
(二)深入开展了调研。局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帮扶村,入户了解村情民意,逐家逐户走访贫困户,组织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解剖 麻雀 。为实现年底贫困村出列,所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任务,经过调研,制定《脱贫攻坚计划》、《脱贫攻坚规划》细化分解计划,倒排完成时间节点,逐项明确推进措施,确保攻坚任务落到实处。
(三)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王氏祠村人多地少,地处荒僻,交通不便,没有产业,脱贫任务十分繁重,该局为做到精准帮扶、精准施策,积极与村 两委 班子沟通,根据当地的特点,确立了特色种养项目,为保障黑毛猪养殖项目的落实,筹措5万元资金为31户贫困户建猪圈,用于发展家庭生猪养殖产业,扩大贫困户经济来源、提高经济收入。
(四)以队伍为保障,全面激发强大合力。把加强扶贫力量建设作为最基础的工作,坚持多管齐下,努力形成脱贫攻坚 大合唱 。一是强化扶贫领导力量。根据县委组织部组组〔2018〕33号《关于加强选派帮扶干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在选派扶贫工作队,并由县级党员干部任重点贫困村第一书记兼扶贫工作队长的基础上,又选派8名扶贫工作队员进驻8个非重点贫困村任扶贫工作队长、扶贫队员。二是组织局机关、执法局、稽查队、检验所共72名干部职工结对91户贫困户。
(五)积极调动社会扶贫力量。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参与扶贫。向全县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零售药店等发出倡议,广泛动员全县个私企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活动。同时要求按照 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精准帮扶、讲究实效 的原则,在开展行政审批、年检年审、授权许可、对外联谊、招商引资、服务企业过程中,动员引导县内外社会组织、商户、零售药房和个人,通过捐款捐物、产业带动、就业帮扶、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帮助销售农产品、救助贫困户子女等方式,帮扶全县贫困村、贫困户。1月10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六安市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到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帮扶的斑竹园镇王氏祠村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公司负责人沈总一行,向贫困户捐赠3万元和慰问品。3月20日,组织70名个私爱心人士代表参加金寨县社会扶贫工作会议,会上,个体工商户代表郑刚还发了言。
三、脱贫成效
一是对有劳动能力的。通过到户扶贫、技能培训、双选会、推荐公益岗位(保洁员、护林员、水管员、村道养护员)等措施,就业发展一批,现已转移就业17户17人;通过帮助办理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签订农产品销售协议方式,引导每个贫困户发展2至3项特色产业,实现贫困户特色种养产业脱贫40户140人。
二是对于因学致贫的。通过发放学费补助、生活补贴、雨露计划和助学金等措施,帮助解决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问题,让贫困家庭子女掌握一技之长,既能扶贫,又能扶智,还激发了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我们已帮扶10名贫困学子顺利进入校园深造, 我村2018年享受雨露计划3人,社会捐资助学9户,全村贫困户家庭子女无一人中途辍学。
三是对住房困难的。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多发的贫困群众和自然村庄,按照 自愿申报、民主评议 等方式精准识别,最后进行公开、公示,对全村D级危房贫困户做到应搬尽搬。我村已易地搬迁贫困户44户179人。集中建设猪圈31间,有效解决贫困人口居住基本生产生活问题,保证了贫困户能够 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
四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通过公开从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10名有劳动能力人口就地转化为生态护林员,实现10户贫困户每年增收6000元.
五是对因病因残致贫的贫困户和五保户,按照低保标准线和扶贫标准线 两线合一 体制,统一识别,统一确认,保证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享受低保待遇,做到应保尽保。通过低保动态调整,已帮助36户179人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帮助52户贫困户申请到危房改造资金60.6万元;宣传动员78户贫困户参加光伏产业,实现户均增收3000元。全村114户贫困户385人新农合医疗保险全部由政府代缴,全村贫困人口全部免费签约家庭医生,全部购买了社会治安保险。对有慢性病和严重疾病的,全部帮助购买大病医疗保险,确保贫困户看得起病,看得上病,不会因病返贫。通过资助参保、降低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实施慢性病180补充保险及351综合医保制度措施,医疗救助脱贫18户。积极推动贫困户发展中药材种植,已经有40户140人贫困户利用自家山场种植黄精、天麻、香菇,不仅增加了收入,也帮助贫困户树立自强自立的信心。
第五篇: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
(一)纵深推进商事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全程电子化”“审核合一”“市镇同权”“政银合作”等登记服务,以权力的“减法”换取群众满意度的“加法”。共梳理出“最多跑一次”事项182项、零跑腿事项82项、即办件5项。快速启动全科无差别受理框架下的“涉企证照工商通办”工作,梳理出首批163项通办事项,落实窗口专区、人员、制度等保障,实现“一事一窗一次”。至10月底,全市新设市场主体12565户,累计市场主体85134户,同比增长5.39%;注册资本2364.3334亿元,同比增长20.71%。
(二)稳步推进质量强市示范创建,护航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在全市“品质智造”战役中率先破题,全力推进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为引领,以质量强市、品牌强市、标准强市、浙江制造品牌培育“三强一制造”为卓越追求的质量提升行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进入攻坚期;国际标准化工作拥有新斩获,天通控股主导制定的铁氧体磁心国际标准化项目获首届浙江省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培育扎实推进,全年立项制订“浙江制造”标准10项,目前已发布4项,指导推动10家企业开展“浙江制造”认证、其中1家已通过专家评审。
(三)全面开启新一轮小微企业成长计划,实现市场主体“量质齐升”。持续发力推进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制定《XX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0-2020年)》,出台《XX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推进情况综合评价办法(2020-2020年)》,按照“参考全省、自我加压”的原则,高标准确定工作指标与举措,将全省的部署与XX的实际相结合进行具体细化。今年全市预计新设小微企业数量3000家左右、“个转企”400家左右,至年底全市小微企业总量预计24000余家。
(四)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全面提升食药品安全治理水平。以“食安心安 守护舌尖 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为主题,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目前我市已顺利通过创建验收,获得“浙江省食品安全市”称号。以示范创建与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程为抓手,强化生产、流通全领域食品安全治理,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餐饮单位“第三方”监管等领域创出特色,获得各级领导批示肯定。预计至年底全市共有登记在册农贸市场39家,其中18家三星级以上市场、12家省级放心市场。此外,稳步推进药品药械监管工作,通过分级管控、专项整治、信用评价等手段,全市药品药械生产与流通秩序得到有效保障。
(五)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明确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治理要求与事故处理程序,做到工作有指导、处置有记录、隐患有闭环。在日常监管中实现地方监管和行政监察有效结合、地方巡查与执法检查互动配合,以及超期通报、推动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执法强化等各项措施有效落实。至10月底,全市登记在用特种设备为21631台,压力管道800余公里,气瓶40万余只,涉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599家,设备数比去年同期增加11.02%,使用单位数比去年同期增加15.80%。
(六)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治理,高效助力全市“低散乱”整治。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以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和市场主体升级行动为重点,积极参与和助推全市“低散乱”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截止9月底,全市出动检查人员4005人次,排查市场主体3877家次,发现无证无照经营630家,引导规范333家,取缔284家。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治理力度和对出租房屋、小区车库、地下空间等管控力度,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生存土壤,今年8—10月开展重点领域无证无照经营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发现无证无照24家,立案查处12家。
(七)深入推进皮革行业质量整治提升,助推“XX制造”产品质量提档升级。继续深入开展皮革行业质量整治提升行动,今年抽检皮革3批次、根据“双随机”计划实抽皮衣59批次,现正在检验中,11月5日起开展皮革原辅料质量专项抽查,全市皮革行业质量保持平稳。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2020年浙江省定期监督抽查计划前三季度合格率97.6%;2020年XX市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前三季度合格率88.2%。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及市场反溯落地监管和处置工作,完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企业25家,完成率100%。
(八)重拳实施重点难点领域市场执法,维护市场秩序平安稳定。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619件,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启动“难点领域执法攻坚克难专项行动年”,聚焦关系民生、社会经济稳定大局的重点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伪医疗机构及保健品会销”“房地产市场”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迅速落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精神,对股权转让、传销和职业打假等三方面涉黑涉恶线索进行重点关注与打击。
(九)深化推进消费维权与示范创建,精心打磨“放心消费在XX”金名片。积极贯彻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有关部署,主动顺应百姓消费提质升级需求,在全省率先布局“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同步的无理由退货承诺模式,着力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全年共接消费维权来电、来访、来信3267 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7.72万元;另有全国12315平台举报投诉2436件。通过12315维权直通车、律师维权接待日、消费维权服务站,共化解纠纷16起,接受咨询25人次,自行和解消费投诉1400起,和解金额70.5万余元。全年152家商店、网店完成“放心示范店”网上申报并通过初审,187家企业作出“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
(十)强化质量技术支撑,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扎实推进科技创新,深化开展助力“众创”系列帮扶和“开放实验室”活动,累计开展优化行政审批、完成食品相关产品QS年检80批次,新建“智慧检测”项目4个, 开放实验室测试服务共764批次,惠民利企收费减负160.08万元,组织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驻企帮扶51人,开展标准创新和质量提升技术指导项目6个,1个项目被列入2020年度省级质监科研项目。深化计量惠民利企,积极开展“5.20世界计量日”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计量惠民进社区”和“计量实验室开放”活动。积极开展合格评定工作。推动企业有效开展各类管理体系认证,累计获得各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265张。
(十一)扛起公共服务责任担当,保障居民满意生活居住环境。坚决扛起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重点公共服务任务的责任担当,在交通安全大会战、餐饮油烟治理、扫黑除恶、“五水共治”等领域主动作为。结合工作实际,高效推进以电动车行业整治为重点的交通安全源头管控工作,总计检查电动车经营单位487家次,与218家经营户签订《承诺书》、签订率100%;抽检经营单位7家,共计12个批次,检测结果为全部不合格,其中1家经营店被吊销营业执照、1家经营店已被立案处罚;备份8家网络订餐、大型连锁餐饮、配送企业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落实小餐饮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开展对餐饮单位的投诉举报处置、联合踏勘、源头治理等举措,全市餐饮油烟治理职能进一步捋清,餐饮油烟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今年此类投诉举报同比下降近50%。作为市级河道袁花支河河长单位,通过领导带头、科室轮值、属地参与,全年开展48次巡河,袁花支河2020年2、4、6、8月水质为Ⅲ(三)类水,其余1、3、5、7为Ⅳ(四)类水,总体良好。
(十二)提高政治站位,淬炼高素质市场监管铁军队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进星级规范文明基层站所建设,今年将有许村分局五星级、硖石所四星级以及周王庙、马桥、斜桥、丁桥等4个所达标考核验收,预计年底将实现基层所(分局)星级规范化创建全覆盖和满堂红。深入开展“社情民意大走访、‘八八战略’大宣讲、思想观念大解放”等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展现市场监管干部的良好形象,做好党政方针政策的“放大镜”、“传声筒”。认真学习贯彻、讨论研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纪”和“党章”内容,细化实施廉洁从政“三清单一报表”事项,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并改正“负面言行”清单。
第六篇: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
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密部署落实
一是成立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行动方案》和《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二是1月27日,我局取消全系统干部职工春节期间放假模式,做好春节期间上班和值班工作,确保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同时组织相关股、所、队,在全县范围深入各类市场、商超、药店开展大检查。发挥部门职责,巩固和提升节前检查成果,对各商超和药店的红外线测温仪、N90口罩、橡胶手套、洗手液等防控物资进行检查,坚决打击哄抬物价违法行为;三是1月28日,我局及时组织一线执法人员30余人参加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全区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随后立即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对我局疫情防控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四是1月30日上午,在西城市场监管所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西城市场监管所全体成员参加的工作部署会议,刘守峰局长传达了1月29日下午3:00召开的全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针对赵宏伟书记部署的七项重点工作和刘建军县长强调的四项具体任务进行了逐一安排落实,组织传达学习了《锡盟市场监管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多伦县市场监管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五是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于29日、30日深入东城、西城、滦源镇、南城及大北沟镇五个市场监管所,慰问一线执法人员,强调当前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防控工作任务的重要性,要求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自身防控工作。
二、持续加强餐饮市场监管
按照多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禁止办理且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承揽和接待群体性聚餐活动要求,严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截至1月30日,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7家,发放张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警示》560份,未发现经营野生动物、野生动物非法广告和圈养宰杀活体动物行为。截至1月31日下午,全县所有餐饮单位已全部关闭。
三、持续加强药械质量监管
以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及销售疫情防控相关医疗用品、药品、消杀防护用品为重点,开展全覆盖检查。截至1月30日,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33家,重点对口罩、体温计、84消毒液、连花清瘟胶囊等与疫情相关药械质量、价格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药械质量问题。同时,要求零售药店经营者继续执行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引导发热病人及时就诊,继续执行销售发热药物登记制度。
四、持续加强价格监管
密切关注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商品、药品、医疗用品价格动态,重点关注涉及防护肺炎相关医疗用品、药品的舆情和价格动态,特别是口罩、消毒水、预防类药品价格,迅速查处各类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联合发改委对华联超市,如海超市,万汇源超市和金玛伦超市以及华佗药店,新宇大药房,佰汇药店四家药店中销售的粮油肉菜蛋奶等人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口罩、消毒水等防疫防护用品供应和价格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截至1月30日,立案调查1起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乱涨价违法行为,并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没收涉案防护用品(一次性口罩20个/包6包、一次性口罩50个/盒1盒),并处罚款5000元。向经营者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张贴《锡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锡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医药用品、居民生活必需品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公告》73份,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五、持续加强禽畜类产品和野生动物交易监管工作
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早市摊位进行全面检查,联合林业公安、农牧局对全县冷库进行检查,严禁现场宰杀、销售活禽和野生动物,严查禽类肉类检疫证明和来源渠道,对于没有取得“两证两章”动物产品检疫证明的各类畜禽肉及其产品一律不准在市场内销售。截至1月30日,共检查超市75家,未发现从事活禽宰杀、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等情况。检查网络平台3家,屏蔽或下架交易信息1家。
六、持续加强教育引导
按照锡盟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及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商场、餐饮服务单位和零售药店等经营主体宣传力度,倡导合法经营。同时,积极与当地宣传部、卫健等部门沟通,统一宣传口径,向广大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宣传疫情防护注意事项,加大科普宣传。
七、持续加强应急值守
严明工作纪律、工作流程,将值守任务细化具体到人,实行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和应急处置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受理处置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截至1月30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件,全部为价格投诉。目前,各类投诉举报已全部第一时间依法调查处理中。
八、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联动机制
1月30日晚,联合公安、旅游文化执法部门对台球厅、网吧、KTV进行全面排查管控,检查中发现2家台球厅正在营业,现场第一时间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1月31日立即入驻工商局小区和龙城小区,切实做好小区防控工作,进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出入车辆及人员做好出入登记,所有进出人员实行台账式管理。
疫情防控阻击战已打响整整一个月,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各项工作不停不等不拖。首先对疫情防控工作做了第一时间部署,要求各监管所、各科室一线人员做好自身疫情防护的基础上,立足当前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从严从细、一丝不苟抓好检查工作,充分发挥职能整合优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监管力量。
一是加强农贸市场和超市监督检查。全面禁止农贸市场和超市野生动物交易,加强农贸市场活禽销售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督促农贸市场和超市开办者加强卫生管理,搞好环境卫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规范农贸市场和超市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实时监控蔬菜,水果,粮油,鸡蛋价格,积极协调经营商户组织货源保障货源充足,满足市民日常生活用品。
二是加强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对全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下发停业通告,要求各餐饮经营单位无条件给予消费者退订、退款,截止目前,集宁区除两家只提供外卖的餐饮单位外其余全部停业。
三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用品价格巡查、检查和提醒告诫,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保障老百姓生活必需品充足。
四是加强疫情防控药品用品监管。加强对零售药店监管,全面做好抗肺炎病毒药品、国药准字消毒药品、体温计、医用口罩等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强化应急物资质量保障。要求各药店每日做好通风、喷洒等消毒措施并作好登记;对每一位进店顾客用额温枪测量体温,对发热者做好登记,症状严重者及时上报;提醒药店销售人员做好自身防护、购药群众密集购药及时疏散等问题,减少人员流动、增加人际距离、减少人员接触,避免交叉感染。
五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15热线电话公开征集违法线索,坚决做到快接、快查、快结、快反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在特殊时期的权益得到保障。
六是加强案件查处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制假售假、无照无证经营,以及生产销售“三无”口罩、不合格体温计、消毒液等防护产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消费引导。利用LED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宣传片和消费提醒、提示,增强消费者自我防护意识,不接触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用肉类、蛋类食物要彻底煮熟。
疫情期间对市场的影响。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商户主体40414家,春节期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除部分超市、药店、米面粮油店和农贸市场外其余商户全部停业。2月22日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三十二号公告内容,已经逐步开放经营性场所,商户已经有序开展经营活动。目前集宁区暂缓营业的主要为餐饮从业单位。集宁区共有餐饮从业单位2071家,其中大型餐饮单位45家,中型餐饮单位276家,小型餐饮单位1750家,春节期间是餐饮业效益最好的时段,特别是针对大型餐饮业服务单位,春节期间的日营业额可以达到平常的三倍。